销售条款和条件

更新于2026年10月23日

服务提供商信息

“MY MAISON IN PARIS ”(以下简称“MMIP”)是一个共同的商业品牌,提供由其直接运营或由其他多家公司运营的带家具公寓预订服务。 预订合同并非与该品牌签订,而是与所预订公寓的运营公司(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签订,该公司的完整信息将在预订时、确认函及住宿发票上向客户披露。

根据相关房产,可能担任服务提供商的运营公司如下:MY MAISON IN PARIS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 000欧元,SIREN编号:827782111,在巴黎法院登记处注册,总部地址:4 rue Quentin Bauchart, 75008]; IRMINGER [简易股份公司,注册资本28 012 725,00欧元,SIREN编号:538622846,在巴黎法院登记处登记,注册地址:75008区昆汀·博夏尔街17号];LOUVRE 14 [普通合伙企业,可变资本100欧元,SIREN编号: 851057281,在巴黎法院登记处登记,注册地址:乔治五世大道39号,75008巴黎];LOUVRE 16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00欧元,SIREN编号:851057489,在巴黎法院登记处登记,注册地址:昆汀-博夏尔街4号,75008巴黎]。

营销和管理工作由MY MAISON MANAGEMENT公司负责[SIREN编号:848229514,巴黎商业注册处(RCS Paris),总部地址:4 rue Quentin Bauchart, 75008],该公司通过服务合同与运营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这些运营公司负责管理由旅游家具公寓和/或酒店客房组成的住宅项目。

联系方式

MY MAISON IN PARIS :

  • 欧盟内部增值税号:FR 69 827 782 111
  • 电话:01 40 70 60 00
  • 电子邮箱:contact@mymaisoninparis.com
  • 地址:巴黎8区昆汀·博夏尔街4号(75008)

第 I 条. 总则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一般销售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了各方在通过MY MAISON IN PARIS 平台向消费者(以下简称“客户”)预订带家具公寓(以下简称“服务”)时的权利和义务。

本条款仅适用于直接向服务提供商进行的预订,即通过网站 www.mymaisoninparis.com、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的预订。 通过在线旅行社或任何其他平台(如Booking、Airbnb、Expedia等)进行的预订,仅受该平台自身《一般条款与条件》的约束,客户在购买时即视为接受该等条款,但须符合公共秩序的相关规定。

客户在预订前必须仔细阅读本条款。服务的选择与购买完全由客户自行负责。客户确认预订即视为无条件、无保留地接受预订当日生效的本《一般销售条款》。

服务提供商保留随时修改本《一般销售条款》的权利,但此类修改不会影响已确认的预订。

本《一般销售条款》还包括《个人数据保护章程》(第X条)和《内部规章》(第VI条),客户明确接受上述条款。

1.2 目的、活动性质、停留期限及排除主要居所

该服务属于酒店式住宿服务,包括临时提供带家具的住所,并配有酒店类服务(其中包括早餐、接待客户、 提供及维护床上用品、房间清洁),面向过境客户,供其进行不超过30个连续晚上的短期或中期住宿。

以该品牌名义销售的住宅,根据具体楼宇的不同,属于旅游带家具住宿或酒店经营类别。无论出于个人、家庭、医疗还是工作原因,客户均不得将所租住的房屋作为其主要居所。 客户声明并承诺,在整个租赁期间,将在其他地点保留实际的主要居所,且不得将该住所地址作为税务或职业上的住所。禁止在该住所内从事任何商业或职业活动。 客户不得援引适用于住宅租赁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维持居住权的条款。

对于任何超过上述时长的住宿,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住宿,将与服务提供商另行签订合同,该合同将取代本《一般销售条款》。

第二条 预订条款

2.1 预订渠道

客户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订:

  • 在服务提供商的网站 www.mymaisoninparis.com 上,通过在线预订系统;
  • 请致电 01 40 70 60 00;
  •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contact@mymaisoninparis.com;
  • 通过合作在线旅行社,具体条款以各旅行社的规定为准(参见第一条)。

2.2 在线预订流程

预订一套或多套公寓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选择住所;
  • 输入住宿日期;
  • 输入该住房内居住的人数;
  • 选择公寓类别;
  • 选择票价及相关取消条款;
  • 核对预订摘要;
  • 输入个人数据和支付相关数据;
  • 付款确认;
  • 通过确认页面及后续的汇总电子邮件,向客户通知其预订已受理。

客户有责任在确认预订前核实预订信息的准确性,并立即向服务提供商报告任何错误。

当客户选择“不可取消、不可退款”(NANR)票价时,需在付款前通过一项与一般《销售条款与条件》接受声明相区别的特定操作(即勾选专用复选框),以表示接受相关条款。

2.3 接待能力

每套公寓的入住人数上限以房源描述中注明并于预订时再次确认的数字为准。出于安全及合规要求,该人数上限不得被超过,即使是临时性超员也不例外。服务提供商保留拒绝任何超过公布最大容纳人数的人员入住的权利,且不承担任何赔偿或退款责任。

2.4 价格

预订服务的相关价格将在预订时显示。这些价格按套计算,适用于所选的人数和日期。

向客户确认的价格为含税金额(以欧元计),且仅在预订时指定的期间内有效。除非现场另有特别规定,所有预订均需以欧元支付。可能显示的外币兑换率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合同效力。

预订确认单上所示的价格为最终价格,不可更改。该价格不受后续价格变动的影响:客户不得以同一住宿在其他日期或其入住期间显示了不同价格(尤其是较低价格)为由,要求退款、减价或调整价格。

除非另有说明,附加服务(额外打扫、加床、晚到等)不包含在价格内,将根据现行费率单独计费。

根据巴黎市的相关规定,需缴纳的旅游税已包含在公示价格中,并在预订时标注为“已包含”;其详细金额按每人每晚计算,将在确认函和发票上以与住宿费用分开的单独行显示。 根据《地方政府总法》第L.2333-31条规定,未成年人可免缴此税。

价格已包含预订当日适用的增值税。若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动,或主管当局调整现行税费或新增法定税费,相关变动将自动反映在开票日的价格中。

2.5 合同的成立

只有在服务提供方向客户发送预订确认函,并实际收到货款或(如适用)合同约定的定金后,销售才视为最终成立。

2.6 团体预订

所谓团体预订,是指同时预订5套及以上公寓的预订。团体预订需遵守特定条款(定金、付款时间表、取消条款及特定担保),这些条款须在确认预订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获得接受。如无特定条款,则适用本《一般销售条款》。

第三条 取消条件

3.1 不享有撤销权

根据《消费法典》第L.221-28条第12款的规定,客户不享有该法典第L.221-18条规定的撤销权,因为该权利不适用于涉及应在特定日期或期间提供的住宿服务合同。

3.2 费率及相关条款

预订的特别条款中明确了取消和修改的具体规定。对于每次住宿,客户可在以下费率中选择:

灵活房价——最迟可在入住日期前5天免费取消。

  • 凡在抵达日期前5天(J-5)的00:00(巴黎时间)之前通知取消预订的,已支付款项将全额退还,退款将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完成。
  • 若在该期限后通知取消预订,或未按约定到场,服务提供商将保留预订金额的100%。

不可取消、不可退款(NANR)票价。

  • 无论取消日期为何时,亦无论是否未到场或提前离店,均不予退款。

预订系统和确认邮件中显示的费率名称及取消期限,均严格遵循上述名称。

3.3 取消条款

在预订的特定条款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服务提供商提出取消或修改请求。以收到请求的日期为准。

若因服务提供商原因导致取消,将全额退还已支付款项,且不影响客户就可能遭受的损失要求赔偿的权利。上述费率条款(包括NANR费率)不影响《民法典》第1218条所指不可抗力情形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若因客户原因导致住宿中断或提前离店,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退还未入住晚数的费用。

3.4 入住和退房时间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公寓自入住当日16:00起可供入住。客人须在退房当日11:00前退房。否则,将按现行公开价格收取一晚的房费。

3.5 更改预订和部分取消

若客户主动对已确认的原始预订中的入住日期、入住时长、公寓或度假公寓类型进行任何修改,均视为部分取消。

由于房价会根据住宿时长呈递减趋势,任何时长的变更都可能导致房价变动。 若缩短住宿时长,服务提供商有权拒绝该变更,并保留初始预订时确认的总金额。若延长住宿时长,延期须经服务提供商同意且视房源情况而定;新费率仅适用于自提出申请之日起的额外住宿夜数,不具有追溯效力。

除可能的票价变更外,部分取消在适用情况下将根据所选票价及申请日期,适用与第3.2条规定的全额取消相同的罚金。根据第3.2条的规定,NANR票价仍不可更改。

第 IV 条.付款条件

除适用于团体预订的特殊条款外,费用应于预订当日按第二条规定的条款全额以现金支付。

在线支付由服务提供商的合作伙伴——支付服务提供商在符合PCI-DSS标准的安全环境中处理。接受的支付方式包括Visa、Mastercard和American Express信用卡,以及预订时明确列出的其他支付方式。

客户直接在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安全界面中输入其银行账户信息。这些数据不会经过本服务提供商的系统,也不会由其保存。

根据欧盟《支付服务指令》,所有交易均需经过持卡人强认证(3-D Secure)。支付卡可能因各种原因被拒(如卡片被冻结、额度用尽、输入错误或认证失败)。此时,客户需自行联系其发卡银行或提供其他支付方式以确认预订。

若未遵守付款条款,服务提供商保留暂停或取消服务提供以及暂停履行其义务的权利。

在抵达前,客户需在办理在线入住手续时提供一份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其银行卡的压印,用于担保、防范欺诈及符合监管要求。该压印即作为押金。 信用卡信息自住宿结束之日起最多保留九十(90)天,之后将自动删除。

第五条 住宿——客户的义务与责任

客户应对所选服务及预订的住宿承担全部责任,并确保其符合自身需求。

客户应对预订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就提供任何错误或欺诈性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外国人入境、居留及庇护法典》第R.611-42条的规定,外国籍客户需填写一份个人警务登记表。该表格需在抵达前通过在线方式于办理登记手续时填写。这些登记表将保存六个月,随后予以销毁。

5.1 修复费用及卡片印记扣款

若因入住该场所而导致任何损害、损毁或蓄意破坏行为——无论是由客户本人还是其负责照管的人员所为——客户均应承担责任,无论该行为涉及公寓及公共区域的财物和设备,还是所提供的互联网网络。

若发生设备损坏、丢失、被盗、异常污损或未遵守使用规则的情况,服务提供商可向客户收取修复费用(无论是否因客户过失造成),具体金额将根据查明的损坏情况确定,并可参照本协议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作为参考。 为此,客户特此明确授权服务提供商在确认损坏、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证明文件,且自客户提出异议的7天期限届满后,从登记时提供的信用卡预授权中扣除相应金额。此项扣款不影响为赔偿损失而采取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禁止吸烟。严禁在公寓内及各场所范围内(公共区域、入口、楼梯、电梯)吸烟。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均将收取最低250欧元的固定修复费用,该费用主要包括清洁、除味以及必要时的床上用品更换;若经核实造成的损失超过该金额,还将另行收取相应费用。

5.2 客户个人物品被盗、丢失或损坏

鉴于本服务属于酒店相关性质,服务提供方对客户携带物品的被盗、丢失或损坏所承担的责任,应依据《民法典》第1952至1954条规定的条件和范围行使。 由于公寓既无前台服务或常驻保安,也未向客户提供保险箱,建议客户不要在公寓内存放贵重物品,并确保所有出入口均已上锁。

5.3 维护公共秩序——场所的非法使用

客户承诺遵守法国法律法规,并合理、和平地使用该公寓。严禁将该场所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或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行为,特别是持有、吸食或贩卖毒品、拉皮条、贩卖人口或任何涉及有组织犯罪的活动。

任何违约行为都将导致住宿立即终止,且不予任何赔偿或退款,客户须立即离店。客户对其所犯的违法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并保证服务提供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服务提供方保留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向其提供所需信息的权利。

5.4 其他规定

预订需以个人名义进行。客户不得将住宿转让、出借或转租给第三方,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亦无论是否收取费用。住宿必须由预订时登记的人员入住。

禁止携带宠物。客户承诺,不得利用Wi-Fi网络未经授权复制或传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也不得浏览非法内容,并须遵守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安全政策。任何违反公序良俗或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将导致服务提供商要求客户立即离开该场所,且不予任何赔偿或退款。

5.5 未成年人

根据相关法规,这些公寓不属于度假及休闲中心范畴,且不适合接待未由法定监护人陪同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 若发现该住宿用于接待未由法定代理人陪同的未成年人,服务提供商保留拒绝入住或于入住开始前随时取消预订的权利。此类取消将不退还已收取的款项。

第六条 议事规则

一份详细规定公寓及公共区域使用规则的《内部管理条例》作为本《一般销售条款》的附件,将在入住前的在线登记时提供给客户。客户承诺遵守该条例,并确保所有入住人员均予以遵守。 鉴于公寓位于住宅楼内,客户还须遵守该楼宇的业主公约,特别是保持邻里安宁及规范公共区域的使用。

第七条. 无需实地接待的住宿——100%在线流程

特此告知客户,以“MY MAISON IN PARIS ”品牌运营的住宿场所不设实体前台。整个流程均采用无纸化方式:办理入住手续、提交身份证件及房卡信息、传达自助入住的说明与流程,以及住宿期间的协助服务,均通过线上及远程方式完成。 客户可通过远程联系渠道进行沟通,相关联系方式将在预订确认函中一并告知。

第八条 不可抗力与服务不可用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任何义务,且该情况系由《民法典》第1218条所指的不可抗力所致,则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若预订的公寓因任何原因无法提供,服务提供商将向客户提供其旗下公寓中等级和容纳人数至少相当的公寓;若无法提供,则在巴黎提供等级至少相当的其他住宿场所。 若公寓无法提供且非因客户原因所致,由此产生的差价及改签费用将由服务提供商承担。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未入住的夜数将予以退款,且不影响客户根据普通法规定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但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第九条 投诉与调解

9.1 向客户服务部门提出初步投诉

任何与服务履行相关的投诉,均应在引发该投诉的事由发生后尽快提交至MY MAISON IN PARIS 的客户服务部门:

  •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ontact@mymaisoninparis.com;
  • 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建议选择挂号信并要求回执),寄至MY MAISON IN PARIS ——客户服务部,地址:4 rue Quentin Bauchart, 75008 Paris。

为便于处理,投诉须注明预订编号、相关住宿地点、入住日期以及详细的事实陈述,并附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提供商承诺确认收到投诉,并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三十(30)天内对此作出附有理由的答复。

9.2 消费调解

根据《消费法典》第L.611-1条及以下条款和第L.616-1条的规定,作为消费者的客户有权免费向消费调解员寻求帮助,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其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任何争议。

MY MAISON IN PARIS 为此指定了旅游与旅行调解员,其联系方式如下:

MTV旅游调解中心 — CS30958 — 75383 巴黎 Cedex 08 — www.mtv.travel

客户在按照第9.1条规定的条件向客服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后,若自该投诉之日起六十(60)天内未收到满意答复,可向调解员提出申诉。

客户向调解员提出申诉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申诉必须在向服务提供商提交书面投诉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提出,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不予受理。

提交申请的程序、申请表及调解章程均可在网站 www.mtv.travel 上查阅。向调解员提交申请后,在调解程序进行期间,诉讼时效将暂停计算。 调解对客户并非强制性的,客户在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包括在调解失败或拒绝调解员提出的解决方案的情况下。

第十条 个人数据保护

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均遵循2016年4月27日颁布的《欧盟条例》(EU)2016/679(GDPR)以及经修订的1978年1月6日第78-17号法律。 数据控制方为合同方运营公司(参见“服务提供商信息”),联系方式为:contact@mymaisoninparis.com,地址:4 rue Quentin Bauchart, 75008 Paris。

数据处理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 预订、住宿及账单管理——合同履行;
  • 遵守法律义务,特别是会计义务以及与个人保单资料相关的义务——法律义务;
  • 预防和打击欺诈——合法利益;
  • 满意度调查、统计研究及服务改进——合法利益;
  • 发送商业信息和电子通讯——需征得客户同意,该同意可随时撤回。

这些数据将提供给服务提供商的授权内部部门及其根据指示行事的分包商,特别是其酒店管理系统开发商、分销管理商、客户沟通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及支付服务提供商。这些分包商受符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28条规定的合同义务约束。

数据保存期限。预订相关数据将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予以保存,随后根据适用的法律时效规定进行归档。商业推广数据自最后一次联系之日起保存三年。银行卡数据将在住宿结束后的九十(90)天后自动删除;个人保险单据将保存六个月。

接收方:经授权的内部部门以及根据指示行事的分包商(管理系统开发商、分发管理方、客户沟通解决方案提供商、支付服务商),这些方均受符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28条规定的承诺约束。

向欧盟以外地区的数据传输。如有必要,向第三国传输数据须遵循《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五章规定的适当保障措施。

客户权利。客户享有访问、更正、删除、限制处理、反对及数据可携权,以及就其去世后个人数据的处置制定指示的权利。客户可通过向 contact@mymaisoninparis.com 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来行使上述权利。

客户亦有权向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提出投诉,地址:3 place de Fontenoy, TSA 80715, 75334 Paris Cedex 07,网址:www.cnil.fr。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一般销售条款》受法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合同履行、预订一套或多套公寓或提供补充服务有关的争议,均应提交法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根据《消费法典》第R.631-3条的规定,消费者除可选择依据《民事诉讼法典》具有属地管辖权的法院外,还可选择在订立合同或损害事实发生时其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一般销售条款》以法语撰写。若译为一种或多种外语,发生争议时,仅以法语文本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订立前的信息——接受与存档

客户确认,在预订及签订合同之前,已以清晰易懂的方式收到了本《一般销售条款》以及《消费法典》第L.221-5条所列的全部信息,特别是:

  • 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含旅游税);
  • 该服务的核心特征,包括其类似酒店的性质以及没有实体前台;
  • 取消条款及无撤销权;
  • 服务提供商的身份信息、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
  • 数字内容的功能以及(如适用)其互操作性;
  • 如发生纠纷,可向旅游与旅行调解员寻求帮助,其联系方式详见第九条。

合同归档

根据《消费法典》第L.213-1条的规定,当预订通过电子方式达成且金额等于或高于120欧元时,服务提供商应自服务履行之日起将载明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存档十年(10年),并确保客户在此期间内随时能够查阅该文件。

附录

  • 附件1 — 议事规则
  • 附件2 — 修复费及损坏费参考标准

附件1 — 议事规则My Maison In Paris

欢迎访问My Maison In Paris 。

我们的公寓经过精心设计和布置,旨在为每一位客人提供舒适、优雅且保养得当的居住环境。

本规章旨在维护公寓、其设施及公共区域的质量,并保障所有住客的舒适与安全。

入住My Maison In Paris 公寓的每位客人均承诺遵守本规定,并以正常、谨慎且负责任的方式使用所提供的场所及设备。

1. 抵达与离境

公寓在入住当天下午4点起可入住。

除非事先征得My Maison In Paris 的同意,否则必须在出发当天上午11点前办理退房手续。

在办理入住前和退房后,我们提供行李寄存服务,让客人在入住公寓前或退房后,能够完全自主地寄存行李。

退房时,应将公寓保持在符合正常使用且爱护房子的状态。

2. 保持环境整洁并尊重场所

垃圾必须始终丢弃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请正常使用卫生间,使用后请保持整洁。

脏盘子应放入洗碗机中。

请在整个住宿期间保持公寓处于合理的整洁状态。

严禁在墙壁、门及其他表面上随意书写、涂鸦、做记号或弄脏,特别是使用钢笔、记号笔、铅笔、化妆品或食物。

严禁将任何可能导致堵塞或损坏马桶或排水管道的物品、产品或物质丢入其中。

3. 家具与装饰

My Maison In Paris 的公寓内配有家具、建材及装饰品,请小心使用。

家具面料——尤其是窗帘、纱帘、扶手椅、沙发、地毯、靠垫和毛毯——必须避免出现污渍、撕裂、烧焦或勾丝。

操作窗帘、纱帘和百叶窗时须小心谨慎,且仅可使用专为此设计的装置。

应小心使用家具,以保护材料及其表面处理。具体应做到:

  • 请勿划伤表面;
  • 请勿将热盘子、锅具或其他热物体直接放在家具上;
  • 使用为此目的提供的防护用品;
  • 请立即擦干洒出的任何液体。

未经事先许可,严禁移动重型家具或更改公寓的布局。

4. 设备和设施

壁灯和阅读灯仅限作为照明灯具使用。严禁在灯上悬挂衣物、包、毛巾或其他物品。

固定在墙壁、地面或家具上的设备应小心操作。这尤其包括厕纸架、马桶刷架、马桶盖和马桶座圈、挂杆、窗帘、纱帘、百叶窗、窗户、把手以及装饰品。

严禁拆卸、移动或改装固定设备。

遥控器、钥匙、厨房用具、装饰品以及更广泛地说,公寓内所有物品均属My Maison In Paris 所有,退房时必须留在公寓内。

任何遗失、损坏或损毁的情况都可能导致收费。

5. 厨房、洗碗机和洗衣机

家用电器必须按其设计用途使用。

在洗碗机和洗衣机中,只能使用适合且专门针对相关设备的洗涤剂。

特别禁止在洗碗机中使用普通洗碗液,或在洗衣机中使用任何非专为洗衣机设计的清洁剂。

如果对设备的使用有任何疑问,请客户在操作前联系My Maison In Paris 。

6. 安全

出于绝对必要的安全原因,严禁遮挡、覆盖、拆卸或使烟雾探测器失效。

排气口、机械通风系统、通风栅和空调设备绝不能被堵塞、遮盖或阻塞。

严禁在公寓及本酒店的室内区域吸烟或使用电子烟。

为降低火灾风险,严禁在公寓内使用蜡烛、香薰蜡烛、熏香或任何其他会产生明火的器具。

7. 窗户和窗帘

严禁在建筑物的窗户、栏杆或外墙上晾晒或悬挂衣物、毛巾、服装或任何其他物品。

操作窗户、百叶窗和遮光装置时须小心谨慎。

8. 能耗

My Maison In Paris 注重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请客人在入住期间合理使用相关设施。

离开公寓时,应特别注意:

  • 关掉不必要的灯;
  • 检查烹饪设备是否已关闭;
  • 不要让电器无谓地运转;
  • 合理使用供暖和空调。

9. 损坏、破损及物品丢失

若在入住期间发生损坏、损毁或丢失,且系由客人本人或在其监管下的公寓住客所致,则客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收到货物时如发现任何异常或损坏,应立即向My Maison In Paris 报告。

同样,入住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坏或损毁,均应尽快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若损坏程度超出因居住该公寓而产生的正常磨损范围,我们将据实收取相关维修、专项清洁或更换该物品所需的费用。

出发时遗失的物品或设备也可能被收取费用。

附件2中列出了修复、更换及损坏费用的参考标准。

10. 极佳的清洁状态

入住结束后通常所需的清洁工作已包含在公寓的常规入住条款中。

相反,如果公寓在入住时的状况明显超出了正常、常规使用所造成的磨损范围,My Maison In Paris 有权就恢复原状所需的一次或多次额外清洁服务向租客收取费用。

这尤其包括以下情况:需要花费异常长的时间进行清洁、处理大面积污渍、清运过量垃圾,或对处于异常脏乱状态的部件或设备进行修复。

额外家庭的收费标准

公寓类型每户额外金额
工作室45 €
两居室55 €
三居室80 €
四居室100 €

如果根据公寓的状况需要进行多次维修,可能会额外收取多次服务费。

因特定损坏而必须提供的专项服务——如专业去渍、地毯或沙发清洁、顽固异味处理、专项修复等——可能会根据服务成本另行收费。

11. 遵守规章制度

遵守这些规定有助于My Maison In Paris 保持其公寓的质量、舒适度及维护水平。

任何导致设施损坏、物品丢失、技术维修或特殊清洁的情况,均可能根据住宿相关条款及附件2所列的参考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2. 节日、扰民行为和访客

聚会与活动。无论是在公寓内还是公共区域,均禁止举办聚会、晚会、招待会或任何其他聚集人数超过预订时申报入住人数的活动。住宿仅限于严格的居住和个人用途,不得用于任何聚会、活动、商业或职业用途。

最大入住人数。入住该公寓的人数不得超过房源描述中注明且在预订时再次确认的最大容量,包括临时入住的情况。若未遵守此限制,My Maison In Paris 有权要求超员人员离场;若遭拒绝,则有权根据《一般销售条款》的规定终止住宿。

外部访客。租客应对其接待至公寓内的任何人员承担责任。外部访客仅限临时到访,且须遵守本规定、不得超过住房的最大容纳人数,并不得扰乱邻里安宁。未经My Maison In Paris 事先同意,任何未登记人员不得在公寓内过夜。租客应确保其访客遵守本规定。

噪音扰民及邻里和谐。鉴于公寓位于住宅楼内,客户承诺在任何时间均应维护邻里安宁,避免产生任何可能干扰楼内其他住户的噪音或行为,特别是音量过大的音乐、大声喧哗以及行走时产生的噪音。 22:00至8:00期间需格外注意,在此期间应将噪音降至最低,确保邻近住户无法听到。

公共区域。客户及其访客在使用公共区域(大堂、走廊、楼梯、电梯、庭院)时,应谨慎行事并保持低调。禁止在公共区域逗留、堆放物品、制造噪音或阻碍通行。客户须遵守大楼内张贴的告示及《业主大纲》。

处罚。若发生违规行为,特别是造成邻里异常骚扰或举办聚会等情况,My Maison In Paris 有权采取措施制止该骚扰;若骚扰行为持续或再次发生,则将根据《一般销售条款》的规定,立即终止住宿,且不予赔偿或退款,同时保留就恢复原状的费用及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的权利。

13. 住房保障

原则。在住宿期间,客户享有对该公寓的和平使用权。My Maison In Paris 承诺,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会进入该公寓;除非遇到紧急情况,否则不会在未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进入该公寓。

紧急情况下可立即进入。在特殊情况下,My Maison In Paris 、其雇员或任何受委托人员可在紧急或必要时立即进入公寓,且无需事先通知,具体包括:人员或财产安全面临风险(火灾、煤气泄漏、水淹、灾害); 报警装置或探测器触发;为预防或制止对该公寓、邻近住户或整栋楼造成的损害;或接到主管当局的指令。在上述情况下,进入范围仅限于处理紧急情况所需,并将尽快通知客户。

非紧急情况下的计划性入户。在非紧急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入户服务,特别是为了进行维护或维修、技术检查,或应客户要求。在此情况下,My Maison In Paris 将通过适当方式(电子邮件或电话)提前通知客户,并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入户时间段。 客户承诺,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得阻碍为房屋维护或保养而进行的必要干预。

应客户要求提供的服务。当服务是应客户要求(协助、故障排除、服务)而提供时,客户即被视为同意根据其提出请求时约定的条件,允许相应的访问权限。

附件2 — 修复费及损坏费参考标准

本收费标准明确了在发现物品受损、破损、丢失或被不当使用时可能收取的主要费用。

关于损坏或损耗,将综合考虑其性质及发生时的具体情况,特别是为了判断其是因意外事故所致,还是因使用场所或设备时疏忽大意所致。此项评估不涉及丢失、遗失或未归还的物品或设备。

具体金额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清洁、维修、更换、供应和/或必要干预的费用。

设备 / 损耗参考标准
丢失钥匙或门禁卡150 €
遥控器丢失或损坏100 €
家用床单每件50欧元
靠垫和毛毯每件商品100欧元
窗帘、百叶窗和纱帘100 至 300 欧元
地毯200 €
扶手椅和沙发200 至 600 欧元
家具上有划痕、污渍或受损100 至 300 欧元
灯具和阅读灯200 €
卫生设施100 €
墙壁、涂料和饰面按报价
窗户和把手按报价
技术设备按报价
因违反禁烟规定而进行的专项清洁250 €
专业清洁或去渍服务按报价
因设备使用不当而进行的技术维修按报价

如果费率表中未规定固定金额,则开具的发票金额应为修复或更换相关物品所合理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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